其實去一個地方,把交通路線和地址記實不太困難的,因為自己親身經歷了一次,只要媽媽反覆替他温習,就可變為長期記憶。
為什麼要這樣做?
因為記憶是一種習慣,習慣了把東西都記住,自然會記住。
那把一本記事薄或手提電話就能記住的東西記下來有什麼用?豈非佔用了腦部大量空間?
原因是方便,用身外物去記又怎及大腦記那樣方便!?不用查又不用帶。而最主要原因是訓練腦部,將來上小學要記的東西多,由現在開始習慣一下。另一原因是增加認知能力,在腦內建立地圖。
辛苦嗎?一點不辛苦,記憶自身經歷過的東西是十分容易的,晉彥媽一面教仔,自自然然地記住了,想忘都難,一點不辛苦。
不過記野係有小竅門的,就是配合圖像及動作,例如將數字用手指做一次,幻想住F座那道門有條巨魚等。至於樓盤名,晉彥看過字就會記得,無須方法。
突然想起,我家晉彥爸就是一本活體記事本,什麼微小東西放什麼地方都記得,連我們拍拖時為什麼小事吵過都記得。這些是高敏者的強項。
昨天去了叔婆家,當然記住了!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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